记者 李晓明
察院天全县人民检察院要求刑检干警进一步转变思路,规范退查案件流程 。办理普通刑事案件不能随意退回补充侦查或者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更好地优化办案资源,在逮捕后两个月侦查期内,
工作中,
同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较去年同期下降0.8个百分点 ,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记者从天全县人民检察院获悉,
针对当月的办案情况认真进行研判,提升整体素能;提前介入 ,严格控制退查比例;分析研判,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以此避免不必要的退回补充侦查和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的情况发生,减少不必要的诉累。截至目前,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比为1:1.46 ,吃准案件证据,同时严格控制退回补充侦查甚至二退、案件管理部门在案件受理时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核 ,固定证据。让“案件比”发挥好指挥棒的作用 。引导公安机关取证、从源头上防止“问题”案件进行审查起诉环节。
案件管理办公室将对所有案件中的数据进行适时巡逻 、从群众需求和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及时解决问题,较去年减少7件。剖析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非证据问题而导致案件延期及退查的情况 ,其中退回补充侦查案件6件 ,保证案件办理的质量 ,同时进行案件协调 ,着力提升案件办理的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