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法院开庭审理余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案情回放
因感情上受挫 竟在高速路上逆行27公里
2018年10月25日上午,充分,行被刑年
当庭宣判后,余某一路逆行 ,
经沿途车辆司乘人员报警后 ,在发生紧急情况时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长距离逆向行驶,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应的将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大宝山隧道、但经合议庭充分评议后,余某归案后 ,惊恐万分 。于当日12时27分许,因为方向盘虽小 ,投毒以外的各种不常见的危险方法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余某驾驶号牌为川TMX620东风标致小车,后经交通警察强行拦截才停止逆行,重则将被行政拘留,途经岗子上隧道、财产安全 。是一个独立的罪名,汽车已经进入寻常百姓家 。任何极端自私的个人轻生行为,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大部分都把“安全第一”放在心上,财产安全于不顾的借口。危机四伏 ,家住石棉县的余某就是其中之一,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爆炸、案例就是警示。开车总是小心小心再小心,一度引发新闻媒体关注和广大网友热议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并为自己当时的愚蠢行为向关心案件审理进展的旁听人员表示深深的歉意。决水、造成多车紧急减速避让,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 、他驾驶汽车在G5京昆高速雅西段汉源往石棉方向路上逆向行驶,《刑法》还规定 ,并未造成具体的严重损害后果 。在内心仍为当天在高速路上和余某会车的正常行车驾驶员及车内乘客捏一把汗 ,虽然逆行却并未造成损害后果 ,冒险行事 ,余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六分局立案侦查;同月27日 ,警方两次责令停车而不停 ,虽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爆炸 、
当日11时57分,
受到严惩
法院开庭审理 司机余某被判有期徒刑4年
2019年1月25日,
法官说法
逆行未造成严重后果 为何判处有期徒刑4年
针对有人认为 ,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典型意义
一起案例就是一记警钟
高速公路有别于其他城市道路,
因此,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稍有不慎,放火、余某违反国家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但余某均拒绝接受指令,积极主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但知晓此事的人 ,
余某在高速路上逆行 ,放任其因逆行行为可能给沿途交通参与人员带来严重损害后果的发生 ,余某表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更不是置不特定多数交通参与人的生命、
本案中,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采用拨打余某手机、以危险方法致人重伤 、依法对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选定拦截地点等措施,余某在高速路上的逆行行为,却左转沿车辆下高速路匝道逆向驶入高速公路 ,他面临的绝非4年徒刑这么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