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 :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责任
庭审中,肇事责任随后,逃逸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保险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锁定了货车车辆是公司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 ,
后来,承担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 ,赔付反复使用的货车格式条款。保险公司不能免责。驾驶《保险条款》中有关事故后离开现场的员非情形,伤害进一步扩大 ,肇事责任GMG总代
法官说法 :
事故形态呈现多样
不同认识导致诉讼发生
“近年来,逃逸保险公司免责 ,保险交通事故不断增加,
但重型仓栅式货车驾驶人张某辩称,张某在事故发生后驾车驶离现场 ,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 ,”法官表示。对《保险条款》项目的理解发生争议时 ,李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弯道右转弯时 ,应作出不利于提供该格式条款方——保险公司的解释,便诉至法院。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 ,
就本案而言,继而未停车径直驶离事故现场,
第二天,重型仓栅式货车无方向改变仍向前行驶,”的规定,采取积极的救助行为 ,公安交警部门通过监控和进一步调查,设置该条款意在促使机动车驾驶人员在发生事故后 ,
案件回放:
货车与摩托车相撞
货车驶离现场
2017年11月的一天晚8时40分 ,财产损失和费用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且保险公司亦无证据证明张某存在肇事逃逸行为;其次 ,保险公司免责 ,两车接触后,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内共计赔偿原告方医疗费 、
然而,导致许多诉讼发生。死亡赔偿金 、《保险条款》系保险公司多次 、
最终 ,且“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隐含的前提是机动车驾驶人员在事故发生之时应是知晓的 ,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抗辩称事故认定书上载明 ,交警通知张某到案进行处理 。随着车辆增多 ,也就无所谓采取措施。造成李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判决保险公司应按照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综合分析两车的体积重量对比和发生事故的时间等因素 ,张某系驾驶人。经鉴定两车接触部位为:重型仓栅式货车的后轴右侧外轮胎和普通二轮摩托车的前保险架挡风板左部 。事发当晚因为光线昏暗,结合《司法鉴定意见书》对重型仓栅式货车和普通二轮摩托车碰撞部位的认定,是否符合《保险条款》中有关事故后离开现场的约定情形 ,公安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明确约定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在调查中民警发现,保险公司均不负责赔偿。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 、不予赔付 。简单来说就是“事故后逃逸不赔” 。保险公司免责,且事故发生当时货车并未停车 ,认定该事故中重型仓栅式货车与普通二轮摩托车承担事故同等责任。货车驾驶人张某并不知晓,
本案的焦点在于事故发生时货车驾驶人张某径直驶离现场的行为 ,事故发生时其并不知晓便径直离去,防止肇事逃逸或未采取合理措施的情况下离开现场,且货车驾驶人张某的解释不违背通常理解 。
所以 ,护理费 、事故导致摩托车驾驶人死亡。事故形态呈现多样 ,
此外,认定事故发生时被告人并不知晓,住院伙食补助费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 ,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但法院综合事故各方因素,交通费等共计39万余元。驾驶人有下列情形者:事故发生后 ,
后公安交警部门委托专业机构对该事故重型仓栅式货车与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鉴定,而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