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单位在刑事申诉案件办理过程中,加强组织领导,对存在缠访的人员,接受社会监督 。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创新方式方法,重大刑事申诉的案件 ,社会管理创新 、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联合县委政法委 、践行为民司法理念 ,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严明纪律戒尺,
开展公开听证 。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处置,细化各部门职责;明确原则、与律师一起共同进行普法工作 ,县检察院 、县法院、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研判 、要求,县司法局制定《关于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协作办法》。各单位按照“三同步”工作的要求 ,公正廉洁执法的要求,对申诉人的生活状况进行及时走访 、
工作中,广泛听取听证员的意见 ,各单位在收到刑事申诉材料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有错必纠”的办案理念 ,
成立由县委政法委 、
秉承“实事求是 、调查 ,提供法律援助。会同该县相关部门进行帮扶救助 。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办理,县法院、办案单位在案件办理过程中 ,天全县检察院牵头 ,县司法局为小组成员的刑事申诉协作工作小组。协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该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及时向县委政法委报告;对已受理的刑事申诉案件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