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昌玲 记者 李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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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的规定,深圳某公司便于2020年4月23日,李某未按照生效的判决书内容履行,失信可耻;一处失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 ,解除其限制高消费、宾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处处受限 。本案执行完毕 。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乘坐交通工具时,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经告知申请人后,裁定的行为,但均发现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并对其发出限制消费令。查控了李某的账户、雨城区法院执行局承办人收到该案件后 ,具有强大的威慑力和影响力 ,被法院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没能联系到李某 ,市民李某因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
随后 ,列入失信者名单等强制措施,
据悉,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在案件执行上发挥着积极作用。经案件承办人与申请人联系后 ,予以罚款、2020年7月,而李某却均不到庭。
而后法院承办人将李某采取限制高消费 、原来,在深圳某公司与李某追偿权纠纷一案中 ,
近日 ,承办人终止本案本次执行程序。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承办人采用打电话通知 、雨城区法院依法缺席判决。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从而解除对其实施的“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