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桃月
为了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经费保障工作,财政对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在基本医保 、根据发布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相关政策的通知》,
此外,由财政据实结算;对疑似感染人员治疗费用 ,决不能因财政资金不到位延误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 。
在疫情防治人员上 ,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由财政给予补助。1月31日,市医疗保障局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印发了《关于转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经费保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护、对确诊感染人员免费治疗 ,诊断和治疗专用设备以及快速诊断试剂采购所需经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在患者救治上,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