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25日,速逆从汉源往石棉方向行驶 。被判
石棉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余某驾驶机动车在G5京昆高速雅西段上长距离逆向行驶 ,未按进入高速路导向指示牌导向行车,被石棉县法院当庭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余某因感情原因一度产生了轻生的念头。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余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从G5京昆高速2036公里汉源南收费站取卡进站后,法院酌情对余某予以从重处罚。至此,但余某未接受指令。却左转沿车辆下高速路匝道逆向驶入雅西高速公路 ,仍继续开车逆行,石棉县法院结合其认罪 、最后,
因余某在交通警察指令其停车后,